石湾镇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技术指导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1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XY0123061
项目名称:石湾镇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技术指导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55,317.3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技术指导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355,317.3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普查服务 | 石湾镇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技术指导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55,317.34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如遇国家、省、市时间调整,项目工作进度在采购人许可情况下可作相应调整。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分支机构可沿用总公司的各项资质材料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不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或相关承诺(自拟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进行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技术指导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湾镇街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技术指导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函》进行承诺。
时间: 2023年07月26日 至 2023年08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3年08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2号325室
联系方式:0757-83139173
名 称: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2407
联系方式:0757-83279081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57-83279081
佛山市信悦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6日
电话:0757-83279001、83279081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广场一座2407